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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全县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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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发〔202355

 

中共东乡县委办公室

东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全县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关于加快全县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东乡县委办公室

                            东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关于加快全县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方案

 

加快我县乡村旅游发展,根据国家、省、州《关于促进乡村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州委州政府打造文旅首位产业目标任务和县委县政府打造特色民俗风情展示区“文化旅游”十亿级产业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旅游接待服务体系,推进民宿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全县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我县独特的区位优势、自然风光、旅游资源和文化底蕴,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这一主线,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以全域旅游发展、拉动旅游消费为导向,盘活农村资源要素,优化发展环境,引导群众改造提升闲置房屋投入民宿业发展。通过进一步完善民宿经济业态,推动民宿特色化、品牌化、规范化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乡村旅游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主体、多元参与、形式多样”的原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结合闲置房屋民宿改造奖补和招商引资,拉动民宿经济的多元化投入,做好民宿服务功能与体验项目设置。

2.规划引领、有序发展。坚持与国土空间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相统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统筹建设,稳步推进、有序发展,打造规划布局合理、文化内涵丰富、地域特色鲜明、服务设施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的旅游民宿发展格局。

3.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彻绿色发展新理念,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统一,突出生态宜居宜游,注重旅游民宿与山、水、田、园、林等自然景观、田园绿野、山水美景相协调,做到人居环境、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相融合。

4.业态丰富、融合发展。坚持民宿与旅游、文化、体育、农业、商贸、餐饮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休闲度假、景点观光、康体养身、民俗体验、农事参与、体育运动、考古研学等新业态为一体的乡村度假生活综合体,形成市场认可的差异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旅游产品。延长民宿产业链条,拉动旅游消费增长。

5.重点培育、示范带动。以折达路、折红路沿线及唐汪、河滩、锁南、东塬、考勒等乡镇为重点,开展深度文化挖掘和精品培育。整合乡村振兴、东西协作、文化旅游、农业、住建、交通等资金项目,对乡村民宿重点倾斜。对主题鲜明、运营模式先进、示范效应突出的各类民宿主题进行重点扶持和推广。

(三)发展目标

力争培育一批具有“老气”“土气”“朝气”“生气”的本土旅游民宿,推出一批旅游民宿特色乡镇、示范村,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业态多元、服务一流的特色民宿产业,实现旅游民宿从数量质量到规模效益、精品化到等级化的全面转变。到2025年底,全县民宿达到30家,床位争取达到300张(即2023年底达到5家50张,2024年底达到15家150张,2025年底达到30家300张),培育2个县级民宿示范村,努力把东乡特色民宿打造成全省最佳民宿旅游目的地。

二、重点工作

1.统筹规划设计,突出特色化品牌。在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多规合一”和生态红线的前提下,结合村庄规划,统筹规划旅游民宿布局,重点在交通干线附近、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特色旅游小镇、乡村旅游示范村等区域,打造各具特色的旅游民宿,形成高中低兼备、中高端为主、更具竞争力的民宿产业结构。坚持突出特色、提升品味,坚持生态为基、文化为魂、特色为要,强化绿色生态、文化传承、乡风乡韵、环保清洁在民宿创意设计、经营服务的要求,使旅游民宿与当地自然环境、人文景观、村庄风貌、民俗风情等浑然一体、和谐相融,增强趣味性、参与性、体验性、娱乐性,最大限度彰显特色亮点,让游客有看头、有玩头、有回味、有记忆,提高旅游民宿吸引力、消费市场竞争力。

2.创新发展模式,形成多元化格局。通过对现有农家乐提升改造、利用农村自有住宅或租赁农户住宅、闲置的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等,经整体设计、修缮和改造建设后,发展不同类型、满足不同游客需求的旅游民宿。以重点经营户为抓手,通过业主“一家一户”“公司+农户”“合作社+股民”“协会+农户”和经营型“党建+乡村民宿”等多种经营类型模式,鼓励“民房变客房”“农户变股东”“资金变股金”等各类融资形式,拉动民宿经济多元化投入,助力旅游民宿健康发展。

3.强化标准管理,促进规范化经营。按照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新发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及相关行业标准,指导民宿业主、经营管理者、投资方、参与方等标准化规范化地发展民宿。新建、改建星级民宿要符合以下6点:(1)规范经营,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各类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与要求,依法取得行业相关证照。(2)安全卫生,民宿内相关应急设施应配置齐全,经营场地、原材料来源、从业人员等方面应符合相关要求。(3)环境和建筑,民宿建筑应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应符合区域规划要求,同时,建筑最高应不超过4层且面积不超过800㎡、客房数量不超过14间(套)。(4)设施和设备,应有3种及以上不同房型,客房、餐厅、公共活动等区域要布局合理,客房配套设施齐全,厨房设施齐全、安全卫生。(5)服务和接待,各区域应整洁、卫生,接待人员热情好客,穿着整齐清洁,礼仪礼节得当,保护宾客隐私,尊重风俗习惯。(6)特色和其他,应具有文化特色和地方特色,做到院落绿化环境优美,突出自身客房特色和餐饮特色。各旅游民宿将依据国家文旅部规定的旅游行业标准要求,按照甲、乙、丙三个等级组织开展达标申报、组织验收、质量评定和等级授牌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进退机制,促进民宿绿色化、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

4.加强宣传营销,营造优质化服务。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快手、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开展宣传推介和营销促销活动,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积极邀请中央、省、州媒体记者和品牌旅行社深入我县开展采访拍摄、踩线考察活动,宣传推介品牌民宿、旅游线路、旅游产品和优惠政策,提升我县特色民宿品牌影响力吸引力,进一步扩大“十有临夏”“八有八美”东乡对外知名度。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整体工作由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在县文旅局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旅游民宿发展工作。县文旅局要加强综合协调、统筹调度,督促检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扶持措施;各乡(镇)要加强属地管理,做好辖区内民宿的开办登记、审核申报、日常服务管理;县财政、发改、住建、交通、水电、工信、商务、招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健等成员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积极主动服务,及时对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共同协商、协调落实,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旅游民宿健康有序发展。

2.加大政策资金扶持。放宽民宿准入条件,简化办理手续。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发展旅游民宿,充分调动民宿开办主体、社会资本参与民宿发展的积极性。

1)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行业标准和相关要求,配套完善旅游民宿发展相关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

2)县上每年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民宿业发展,对于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的旅游民宿,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奖励金额应减去往年累积。

3)鼓励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优化信贷审批手续,优先安排创业贷款,加大对民宿产业的信贷支持。通过提供相应贴息补助,拓宽民宿企业融资渠道,解决民宿建设投融资等困难,支持旅游民宿经济做大做强。

4)县文旅部门要积极争取省州上级部门对等级民宿的各类扶持资金。

3.改善基础服务设施。加大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在规划发展旅游民宿的重点区域,优先安排实施道路、水电、供暖、绿化、通讯、停车场、厕所、污水管网、防汛设施、地灾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游客中心、购物场所、标识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安全性、舒适性和便利性。

4.强化人才培训培养。以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民宿经营人才为目标,制定培训计划,分类举办经营管理、旅游服务、接待礼仪、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主题培训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民宿行业接待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适时组织开展交流观摩活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引导民宿经营者树立服务意识、品牌意识和营销意识,营造互补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氛围。


注解:乡村民宿是指农民、其他经营主体利用农村自有住宅或租赁农户住宅、闲置的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等,经整体设计、修缮和改造,有机融入民俗活动、农业体验、休闲度假、健身养老等业态,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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