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公示
标 题 | 帮助农民解决经济林销售 | ||
留言时间 | 2025-05-07 | 留言人 | *宁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本人为河滩镇河头村居民,几年前为改善家庭经济来源,遂决定通过种植经济林方式改善家庭生活,奈何由于销路不畅,至今未出售,今本人在浏览县政府网站时关注到关于“东乡县国家储备林 2024 年提质增效造林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以及关于“东乡县国家储备林 2024 年生态造林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公示显示即将在柳树乡以及那勒寺镇进行储备林建设项目,本人正好有适合建设苗木,希望能在本项目销售,解决经济林长期无法售出困境,谢谢 |
受理回复
办件编号 | JACT-DXZZZXXZXX2025050700001 | ||
回复时间 | 2025-05-25 | 回复单位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水务局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于2025年5月8日,在“县长信箱”中留言,反映的“尊敬的县领导,本人为河滩镇河头村居民,几年前为改善家庭经济来源,遂决定通过种植经济林方式改善家庭生活,奈何由于销路不畅,至今未出售,今本人在浏览县政府网站时关注到关于“东乡县国家储备林2024年提质增效造林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以及关于“东乡县国家储备林2024年生态造林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公示显示即将在柳树乡以及那勒寺镇进行储备林建设项目,本人正好有适合建设苗木,希望能在本项目销售,解决经济林长期无法售出困境。”的问题。 现答复如下:我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已将项目依法发包给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苗木采购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如苗木品种、胸径、成活率等技术参数),但未限定具体采购区域及供应商。若您的苗木符合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可主动与中标的施工单位联系,提交苗木质量证明、规格参数等资料。经施工方现场核验、质量检测合格后,即可参与项目苗木供应合作洽谈。 感谢您对东乡县林业项目建设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