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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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房屋强行拆除是否合理 | ||||
内容 | 名字:马进华。电话:13220493180。地址:坪庄乡韩则岭村阴山社的一名孤儿,也是一名大学生。反映的情况我多次向上级领导汇报过,但未得到有效的处理,再次向县长汇报,希望能得到有效的处理,谢谢。 | ||||
内容 | “马进华”网友: 你在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栏目反映的问题,县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安排坪庄乡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马进华父亲死亡,母亲离家出走,由东乡县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属于集中供养孤儿,户籍在锁南镇,现就读于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柳湖乡平凉职业技术学院,反映人从学校放假回来时居住在福利院中。其奶奶马苦力住房为2020年统建房,住房安全,现居住于坪庄乡韩则岭村阴山社10号,由于马苦力原住房年久失修,属于拆危治乱整治对象,按照工作要求,拆除之前已通知该户对个人财、物进行归置,按照通知时间乡村干部对该户危房进行了拆除,不存在东西被埋情况。乡村干部将会继续做好政策宣讲、思想疏导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 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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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别 | 县长信箱 | 办件编号 | E202011070113584957 | 提交时间 | 2020-11-07 |